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编制。本年报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门户网站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邮编:410011,电话,电子邮箱:)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精心指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全省金融工作,以“满足群众需求、确保群众满意”为导向,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局机关门户网站,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金融信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公开,做到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人事信息、行业监管信息等。努力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确保群众能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得到信息支持,及时了解我局各有关事项的具体进展,树立了法治型、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整体形象。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形成“一把手”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综合处(人事处)牵头抓、机关各处室及信息中心各司其职,合力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机制,压实责任。通过健全组织机构,细化工作部署,明确部门职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内容的真实性、发布的权威性。优化门户网站栏目,丰富内容,促进我局政务信息的及时全面公开。
(三)强化队伍,落实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纳入机关办公和门户网站运行经费综合保障,配备必要的软硬件设备,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三到位”。强化信息通讯员队伍,确保政务信息数量与质量。一季度,组织各处室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二季度,在长沙举办全省金融办系统兼职通讯员培训班,邀请专家从政务信息公开、提高金融新闻写作能力、会议摄影以及网络舆情应对四个方面进行专题辅导。不断充实兼职通讯员队伍,保障门户网站内容充沛,金融信息更新及时,加强对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的宣传报道。四季度,选派2名同志参加全省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局机关依法高效开展政务公开的能力水平。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四类:一是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二是部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及我办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的政务信息;三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其他信息。大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公开,人事任免、公务员招录信息公开;深化监管处理结果及整改情况,认真做好金融业数据公开及行政审批、许可备案、处罚等信息公示;强化金融政策宣传,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开展网上互动交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主要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平台和局机关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通过电视、报纸、金融知识口袋书以及户外宣传等形式广泛进行金融法规政策、金融风险防范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学金融、用金融、防风险。
1.主动公开法治政府情况。一是公开我局机构情况,介绍单位职能职责、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公告我局新机构“挂牌”,及时更改相应信息。二是及时发布我局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重大金融改革事项推进、我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政务信息。发布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机构改革、重大金融活动、课题调研、脱贫攻坚等工作动态。三是及时发布行政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