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硬刚“苹果税”背后:中国互联网1年被抽走400亿30%费率何时能降乐鱼体育

2024-06-01

  消费者、开发商们的抗争仍将持续,从长远看,高昂“苹果税”或许不会在中国维持太久。

  在B站,如果一位苹果手机的中国用户想要为自己喜爱的UP主充上一个“舰长”表示支持,那么他要比安卓用户多付80余元;同样的,苹果手机的中国用户在购买微博会员服务时,支付的价格也要比安卓用户贵上10元。

  更为直接的是抖音上的直播打赏,安卓用户1元可以买到10个钻,但苹果用户用同样的价格只能买到7个,不同终端之间那缺失的30%,被认为源自高昂的“苹果税”。

  作为封闭的系统,苹果牢牢把控着每一笔交易的资金流向,并从中收取不菲的佣金。在中国,“苹果税”的比例通常在30%,只有部分小型企业及新开发者的抽成比例为15%。

  走出去智库合伙人、《互联网法律评论》主编张颖向时代财经解释道,“苹果税”主要针对App内的数字服务进行抽成,常见的包括游戏充值、娱乐性打赏、会员服务(如视频会员、社交软件)等。

  高昂的“苹果税”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2021年2月,苹果用户金某起诉苹果公司和苹果电脑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立案,案由为垄断纠纷。

  3年之后,这场纠纷终于有了初步的结果。5月29日,金某诉苹果公司垄断案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定,被告苹果公司在中国区软件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故驳回原告诉请。

  对此,原告代理律师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王琼飞向时代财经表示,尊重一审法院的判决,而且非常赞同法院关于苹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但我们坚持认为,苹果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尤其是针对中国地区的‘苹果税’费率,明显高于欧盟、美国和韩国等主要国家和地区,我们认为构成不公平高价。此外关于拒绝开放第三方下载渠道和第三方支付渠道,也属于滥用行为,并且苹果在欧盟、美国和日韩等开放了,歧视性对待中国并不妥当。”王琼飞表示。

  在本次案件中,苹果公司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不公平高价的垄断行为,以及是否实施强制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绝交易行为,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2021年,原告金某发现,自己在苹果系统渠道购买多款数字产品的价格均高于安卓渠道,包括爱奇艺、喜马拉雅、网易云音乐、懂球帝四个App的会员服务,而交易时只能通过苹果公司的“应用内购买”系统购买App会员服务,国内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只是苹果IAP系统的收款通道。

  金某因此认为,苹果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了搭售、拒绝交易、限定交易和不公平高价行为,通过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方式,在中国市场牟取了巨额利润,故将苹果公司及苹果上海公司诉至法院。

  时代财经获取的法院判决书显示,苹果方面辩驳认为,应用程序内数字服务的价格由开发者决定,而非苹果公司;收取佣金是行业通行做法,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与其他应用商店收取的佣金相当,甚至更低。同时,苹果没有强迫消费者和开发者通过苹果的IAP进行独家交易,消费者可选择在开发者网站、电商平台等系统完成交易,转而在苹果手机上继续享受相关付费服务。

  对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鉴于iOS系统的封闭性,用户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均难以在iOS系统和安卓系统之间快捷、便利的转换。而鉴于苹果公司系国内iOS系统下的应用程序交易平台的主要经营者,故苹果公司在该市场显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但法院认为,目前并无证据显示苹果公司收取的佣金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其他平台,且也无证据证明苹果应用商店的价格高于在安卓应用商店的价格系由于苹果公司收取佣金所致。而苹果公司使用IAP模块涉及对象为开发者,不会对消费者利益有所影响,原告并无诉讼利益。

  此外,苹果公司虽然限定了开发者所使用的支付模块,但是确实保护了交易相对人和消费者利益,切实保护了数据安全,维护了合理的经营模式,因此苹果公司的行为不会产生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后果。法院因此认定,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驳回原告诉请。

  对于败诉的结果,张颖并未感到意外,其向时代财经指出,在中国并没有针对应用商店收取费用的强制性合规要求,因此也很难触发相关的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但王琼飞并未将之视作一场失败,在他看来,能够认定苹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已来之不易。“因为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对于原告举证的要求特别高,包括美国本土一直以来有不少反垄断诉讼想要认定苹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都没有获得成功。”

  他相信,通过此次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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