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金利华电(300069.SZ)公告称,山西证监局出具《关于对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及《关于对王军、周丰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经查,2023年12月27日,金利华电子公司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签订订货合同,约定金利华设备向浙江金美采购绝缘子生产原料钢脚,金额3400万元。浙江金美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红太阳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金利华设备与浙江金美发生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多条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王军、周丰婷作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实际参与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决策过程,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