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7年“双十一”购物狂欢节的临近,个别商家盯上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牟取非法利润的“商机”。为震慑违法网络经营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监管,省工商局今天曝光了查处的10宗网络市场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的注册地、经营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网站网页上和其办公现场广告牌、印刷品宣传单发布“海南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具有保障性的交易平台”“拥有业内最专业的开发技术团队”“目前国家授权唯一一家合法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等虚假违法广告内容,对其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15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海口市工商局对去哪儿网涉嫌销售机票时搭售接送机服务劵进行调查,发现海南道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机票订单信息中确实含有接送机服务劵,涉嫌违反《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6月,海口市工商局在网络监测时发现,海南海之源螺旋藻有限公司在其网站宣传螺旋藻片产品时使用“增强免疫力,消除疲劳,通便排毒,增强皮肤与粘膜活力,促进新陈代谢,辅助治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心脏病及胃肠消化道疾病”等广告用语,涉嫌发布违法广告,对其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12月, 三亚市工商局在网络监测时发现,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在手机微信公众号“三亚绿地悦澜湾”上使用“世界之最”“NO.1”“顶级”“世界级”“极佳”“无与伦比”等涉嫌违法广告用语,对其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
2016年8月,万宁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海南万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的“土房网”进行监测时发现,该公司未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其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对其立案查处,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3月,琼海市工商局对辖区内的淘宝网店监测发现,一家名为 “琼海漂亮宝贝”的淘宝店涉嫌销售侵犯“琼中绿橙”地理标志商标产品,并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1月7日,根据消费者举报,海口市工商局经核实发现,海口爱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众云推APP推荐会,宣传自己开发的众云推APP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产品,并且宣传软件关键字是“全国唯一”, 涉嫌虚假宣传,对其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在推荐会上发布违法的宣传内容,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4月,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检查三亚骏达车技表演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及微博时,发现当事人在该网站上宣传 “国内唯一”“国际顶级”“独一无二的”等用语,对其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1月,三亚市工商局在网络监测时发现,三亚维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站中发布“诺丽酵素的适应症状: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妇科疾病、肺及呼吸疾病、消化吸收疾病”等涉嫌违法广告宣传内容,对其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此广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5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6年11月,儋州市工商局对儋州现代医院在互联网发布涉嫌违法医疗服务广告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医院停止发布该广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宗兆宣 通讯员 李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