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个部门关于规范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建设流程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局,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办公室,各管道燃气企业,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单位:
为全面规范我市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建设程序,强化源头管控、强化规划统筹、强化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健全燃气管网工程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规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等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建设流程及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本通知适用于全市范围内依法依规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包括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和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两个类别。
“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是指与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配套建设的燃气管网工程;“ 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是指与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工程配套建设的燃气管网工程。
按照规定必须配套管道燃气设施的,燃气管网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履行燃气管网工程审批手续时,对各审批阶段的申报主体及相关事项要求如下:
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由建设单位将配套燃气管网工程与建筑工程一并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并一并办理必须招标项目的工程招标事项核准。
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由管道燃气企业直接向发改部门申请备案,发改部门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等规定,核准燃气工程招标事项。
建筑工程及其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负责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报,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由建设单位负责向住建部门申报。
市政工程及其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的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负责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报,且设计方案应征求已建或规划建设输配管道的燃气企业意见,确保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符合管道燃气企业建设要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应组织燃气企业共同开展工作,避免出现燃气管网建设有规划、未实施等情况。燃气企业要负责落实《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避免出现市政工程竣工后再次开挖配套建设燃气管网工程的情况。初步设计审批由建设单位负责向住建部门申报,住建部门在审批时应征求管道燃气企业意见。
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的土地供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相关手续,沿用对应主体工程审批成果,由建设单位负责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报。
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建设单位负责在省工改系统中单独申报后开展审查工作。
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由管道燃气企业负责在省工改系统中单独申报后开展审查工作。
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的必须招标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以及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要求的必须招标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供应商,住建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等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上述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由建设单位申报施工许可,市政配套燃气管网工程由管道燃气企业申报施工许可。
住建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配套燃气管网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管,其中中高压燃气管网的安装施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管职责且应当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调压箱后的低压燃气管网的安装施工由住建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行监管职责且应当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筑配套燃气管网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开工前定线,并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请放样复验,经复验无误后方可开工。在管线预埋完成覆土隐蔽之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于联合验收之前向住建部门管网管理机构提交测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