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设计、制作网站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网站。建设项目的内容、价款、制作周期、交付方式等由附件说明。
1.甲方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向乙方提出网站建设的要求及规定网站的风格和色调.
2.甲方需在签订本协议当日交纳建站费用总金额的___%作为预付款,并将网站建设所需文字及图片资料交予乙方。文字及图片资料均须为电子文档格式:文字须为文本文档或Word文档格式;图片须为jpg格式。
3.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条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如有产生用户投诉和由于甲方的信息所引起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等后果,甲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并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应根据建设项目的附件内容,为甲方设计、制作网站。
5.乙方在完成网站建设,并将网站所有内容上传至测试服务器后,应通知甲方上网验收。甲方可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上网验收网站内容,在上述期限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请求进行修改工作(若验收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
6.甲方验收合格后,应签发《网站验收合格书》,并在3日内支付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若甲方验收合格后,未按协议规定支付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则视为违约行为)。
7.乙方在收到建站费用总金额的余款后,应将所有网站文件递交甲方;或应甲方请求,将网站文件直接上传至甲方指定服务器上(甲方需提供指定服务器的FTP登录用户名及密码)。
2.甲方无故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预付款费用并应承担赔偿对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无故解除本协议的,应双倍返还预付款费用并应承担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违约方除赔偿对方损失外,还需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千(¥2000.00)元。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暂时中止,双方不承担赔偿任何损失。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对任何一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乙方如需将本协议相关建设项目委托给第三方设计、制作的,应保证相关项目内容的质量符合附件内的要求并保证甲方在本协议的利益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3.甲方如需乙方为其进行网站建设后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工作,需另外与乙方签订《网站更新维护协议》。
2.本协议至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建站总费用并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所有网站文件之日终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包含附件),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新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若有与本协议矛盾之处,以新协议为准。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网站的建设。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4.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4.乙方保证服务器7×24小时的安全与正常运作,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服务中断,应按照双倍时间相应延长网站的服务期限。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付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附录规定的有效期满,本合同自动失效。届时双方若愿继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