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体育“地下长城”边的“塌方式腐败”

2024-06-18

  人防工程,被喻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下长城”。但是,一些官员却将人防工程视为牟取私利的“取款机”,把人防办变成“小圈子”捞钱的“黑基地”。

  公开信息统计,今年以来安徽已有30多名人防干部落马,全省16个地级市几乎“无一幸免”,已退休9年的“厅级老领导”也被“大起底”;有的人防办主任大笔一挥违规“减免”开发商几百万元,人防协会变成“老领导带货协会”,一些人防物资的垄断性高价在建筑行业激起“公愤”……

  安徽“人防反腐风暴”,揭开的一系列贪腐行为令人触目惊心,暴露出长期存在的制度与监管漏洞。

  在很多人印象中,人防办是一个带有几分神秘感的“冷门单位”。但2020年以来,随着安徽“人防反腐风暴”的深入及信息公开,人们才发现,这里原来是一片贪腐高发的高危地带。

  近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宣城市人防办原主任陈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这已是2020年以来安徽省第4个落马的市级人防办“一把手”。此前,亳州市人防办原主任谷全民、合肥市人防办原主任程耀广、安庆市人防办原主任王富智已先后落马。

  省级层面,安徽人防系统已有3名厅级官员落马,包括省人防办原巡视员陶海、原副主任李奕明、副主任管早临,其中陶海、李奕明已分别退休3年、9年。

  据统计,从省级、市级到县级,从人防办主任、副主任到工程科长、综合科长、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安徽各级人防办已累计有30多名干部被查,遍布全省十几个地级市及多个县区。

  有的一个单位多人落马,比如安庆市人防办原主任王富智、副主任陈礼湖、工程技术科科长邵良。有的同一个岗位“前腐后继”,比如宣城市人防办不仅原主任陈鹏、原调研员刘子林落马,工程科的两任科长也先后“出事”。

  “从查处情况来看,安徽人防系统存在着长期性、群体性、系统性的‘塌方式腐败’。”一名办案人员说。

  《人民防空法》及实施办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人防部门审查并出具的建设意见书,成为房地产等开发项目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此外,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需要人防部门出具认可文件。这“一头一尾”的审批权、验收权,成为一些人防官员“借权生财”的腐败节点。

  如阜阳市人防办工程科原科长于某,收受当地一名房地产商人的贿赂7万元,为其加快两个住宅小区人防工程的审批进度,放宽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核。明知这两个小区的人防工程施工图未完成,仍签发建设意见书,准予其开工建设。

  据调查,人防审批的“门道”很多,既可以在工程面积大小上“做文章”,也可以在调整战时的用途、防护的级别等方面“搞弹性”,这些都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关系到开发商的“真金白银”。

  一些官员不仅受贿还“借权推销”,向项目业主推荐工程建设、图纸设计、设备采购等业务,推销价格往往远高于市场价,由于担心审批、验收时会被“挑毛病”“穿小鞋”,不少项目业主只好忍痛买单。

  据了解,几乎所有的落马人防官员都涉及这些问题。有人受贿后对人防工程的面积缩水、偷工减料、质量不达标等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对“地下长城”的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易地建设费是人防腐败的另一个“重灾区”。按规定,新建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结构等原因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规划、易地修建。

  但是,有些人防官员却滥用职权,允许开发商缓缴、少缴甚至免缴易地建设费。安徽某市一名人防办原负责人,擅自决定对两家开发商的两个房地产项目减免易地建设费,对其中一个项目每平方米减免收费650元,将另一个项目的应建人防面积“减掉”4000平方米,两个项目共违规减免了近400万元,造成巨额公共损失。

  办案人员介绍,随着近些年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大规模的房地产开发,人防办的权力变得炙手可热,一些官员“有权任性”,在征收易地建设费方面“滥权”“越权”,花样百出。“有的房地产项目分为一期二期三期,开发周期长达数年乃至十年,本来应该在开工前缴纳的易地建设费,人防办允许他完工后缴纳,省下的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甚至有的开发商完工后一走了之,拖欠的易地建设费成为烂账。”

  国家早有规定,任何地方和部门不能将少建、不建防空地下室或减免易地建设费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但一些地方仍跨越红线。如安徽砀山县人防办,就以招商引资为由减免了一家房地产企业的712万余元易地建设费。经砀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砀山县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作出行政判决,要求县人防办对涉案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履行追缴职责。

  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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