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44,013.82万元(含公司作为原告的应收账款清收案件),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239.54%。公司对近期诉讼涉案金额较大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进行公告,新增案件及具体进展情况详见附表《诉讼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事项详见附表。
1、截至2024年4月30日,除本次附表披露的诉讼以外,前次披露的案件暂无最新进展。除已披露诉讼外(含前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诉讼涉案金额共约1,546.56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86%。
2、据统计,2021-2023年已经结案的公司作为被告的被诉案件中,案件审减率(即(原告起诉标的金额-生效判决确定金额)/原告起诉标的金额)分别为54.0%、42.0%和34.20%。鉴于本次披露的相关诉讼尚未完结,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分别于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53.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瑞华”)之全资子公司湖南瑞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瑞华”)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签署了《小微快合同》,湖南瑞华向银行申请借款,重庆瑞华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420万元。
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重庆瑞华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重庆瑞华及其下属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9,000万元,本次担保后,重庆瑞华及其下属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8,58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6、经营范围: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保咨询;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材料及其粉末制品、煤炭及制品、纸制品的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绿化管理;物流代理服务;物流咨询服务;废旧机械设备拆解、回收;摩托车批发、零配件零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零售;水污染治理;非金属矿及制品的批发;仓储代理服务;仓储管理服务;仓储咨询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重庆瑞华70%股权,重庆瑞华持有湖南瑞华100%股权。
8、财务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南瑞华总资产7575.34万元,总负债7458.35万元,净资产116.99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3年度营业收入1.78亿元,利润总额-98.88万元,净利润-116.91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湖南瑞华总资产9364.22万元,总负债9324.81万元,净资产39.42万元,或有事项总额0,2024年1-3月营业收入0.92亿元,利润总额-93.2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