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湖南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树品牌、优服务,培优培强电商物流平台企业,全面优化电商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和服务能力。力争到2022年,全省电商快件实现长株潭地区“半日达”、县域城市“次日达”,农村地区“乡乡有网点、村村通快递”,基本建立起普惠城乡、通达国际、产业协同、便捷高效的电商快递物流服务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渠道,电商物流配送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加强规划协同引领。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相关详细规划应统筹考虑快递网络节点、快递服务网点建设布局。城市新建小区和旧城改造要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作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二)保障快递物流建设用地。各地要在城区或城区周边安排快递物流仓储建设统一用地,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物流项目,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并在用地审批、土地登记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各市州、县市区要优先保障省级及以上重点快递物流项目用地,用地计划确有缺口的,由省里统筹安排。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物流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允许以租赁方式向快递物流企业供应土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可以划拨供应。对生产企业直接用于物资储备、中转、配送、分销作业、运输装卸以及相应附属设施用地,认定为工业仓储用地。(省自然资源厅负责)
(三)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到2022年,在综合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快递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各市州要按照布局合理、供需平衡、适当超前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一批电商快递物流园区、现代化处理中心、区域性分拨中心、仓配一体化集散中心、高端冷链物流中心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大型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应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鼓励符合条件的乡镇建设具有快件运输能力的综合运输服务站。全面落实已出台的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公益性、公共性冷链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省级电商快递一体化信息平台。(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负责)
(四)加快快递末端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各地采取以奖代补、民建公助等方式,加快建设一批公共化、集约化、智能化的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农村及社区末端服务网点覆盖率,实现投递服务合作和统仓统配、联收联投。大力推进快递服务进机关、进园区、进商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六进”工程。加快实施“邮政在乡”工程,升级“快递下乡”工程,依托“湖南省信息进村入户” “电子商务进农村” “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项目,推动快递企业加快农村网络布局,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公共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配送网络。推进快递物流与农副产品基地的对接,打造从田间到餐桌6小时鲜活农产品省内快递物流配送圈。支持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设立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公共服务平台,配备专用冷冻、冷鲜设备。(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
(五)推广智能投递设施。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的智能投递末端节点布局,合理规划建设带冷藏功能的智能投递设施。各地要将推广应用智能快件(信包)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等项目范围,并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新装智能快件(信包)箱、传统信报箱智能化改造,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提高快递物流服务效率。到2022年,实现城市社区智能快件(信包)箱全覆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六)促进电商快递业务协同。鼓励和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电商企业开展上下游资源优化整合和高效组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