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部分。
2016年,厅网站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6799条,其中政务动态、行业动态等新闻稿件324件,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信息151条,行政审批类信息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变更信息、公示类信息等5401条,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信息121条,财政信息143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659条。
(一)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在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我厅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及时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方案》细化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确保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主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政务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等政务信息,加大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了住房保障信息、征地拆迁政策、三公经费、建设项目招投标、“两供两治”、行业诚信、企业人员资质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厅330项行政权力清单、50项责任清单和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都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全年向省政府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办公室主办的《政务信息交流》报送12条信息,按要求完成了相关约稿任务。
(三)加快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厅门户网站“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是我厅政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根据省政府关于网站整合的要求,于2016年10月整合完毕,已上线运行。新网站界面美观,各项功能使用正常,栏目内容丰富清晰,信息更新频率高,受到群众好评。厅信息网站设置了多个特色专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国家及省保密相关规定,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一方面搞好源头认定,加强规范性文件和拟公开信息的审查,编制印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审核单》,从公文制发时就认定公开属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如不公开,必须说明理由。另一方面切实搞好保密审查,明确定密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编制印发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要求所有公开的政府(政务)信息不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要填写《审查表》,由厅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把关。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厅本级在“两房两棚”、“工程建设与分配”栏目中根据要求严格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积极指导各市州、县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用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相结合的方法,要求各地在政府网站公开本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并及时公布当地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要求在建项目在建设地点设立规范性项目信息公示牌;对已建成项目要求在项目建设主体上设立永久性公示牌。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督查考核,对信息公开不到位的市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二)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政务公开纳入了基本工作程序和硬性要求。着力规范农村危房鉴定程序,并要求对评议、审核、审批结果和补助金额等农村危房改造结果分别在村务公开栏、乡镇主要街道、县市主要门户网站公开,并制作了包括补助对象条件、补助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建房面积、现场服务、验收标准、资金发放、监督检查等内容的宣传卡片,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宣传力度。我厅网站及时公开了《湖南省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重点推介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等方面的信息。
(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一是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建立健全了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市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国土、规划、房产、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市州按照《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268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