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综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欢迎来电、来函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联系。
2018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指导,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使政务信息公开更加及时、透明、完善。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
一是继续推进建议提案公开。2018年,交由我厅办理的提案106件,其中主办69件、协办37件,总量和重点提案数量居省直部门前列。所有提案按要求办理完毕,并将非涉密提案办理结果及时公开。办理满意率100%。
二是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我厅持续增强正面发布和解读。全年组织新闻发布会3次,参加省政府网站在线次。
三是推进单位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我厅职责、机构设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相关信息于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基础上,针对省政府、省编办的调整事项,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下一步,我厅将在机构改革方案确定行政职能及权力责任清单后及时进行公开发布,确保政务公开落实到位。
四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公开。遵循“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多方公示、信息共享”的原则,严格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及时公开批前公示及批后公告信息。
五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2018年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预算情况,公开内容包括:年度预算收支、财政预算收支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内容。同时,将上一年度财务决算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内容包括资金收支决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等。
1.批准服务信息。为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按照《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2部分:服务指南编制规则》要求,厅政务服务大厅已编制完成了涉及我厅的89个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并已于2018年11月底前将89项服务指南在我厅官方网站发布,且在大厅张贴相关信息二维码,可供企业和群众随时下载查看。服务指南包括事项编码、适用范围、事项类型、设立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受理方式、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行政救济途径与方式、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渠道、办理地址和时间、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办理结果样本及流程图等信息。
2.批准结果信息。根据职责分工,我厅主要承担重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公开工作,2018年度,我厅做出的每一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都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按要求做到主动公开。
(1)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情况。2018年全省开工棚改安置房66.33万套,基本建成38.42万套,公租房基本建成6.55万套,93%的政府投资公租房完成分配(目标为90%),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226亿元。郑州市提前6个月完成棚改安置房开工任务。许昌市紧抓棚改政策机遇,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南阳市扩大保障覆盖面,对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外来务工人员等实施精准保障。
我厅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每年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台账。包括年度建设计划等信息。
(2)农村危房改造情况。2018年,我厅扎实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压实目标责任,严格质量安全监管和验收标准,全面完成全省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8.58万户,超额完成6.05万户的目标任务。
2017年,我厅与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办联合下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村镇〔2017〕12号),此文件依申请公开。
七是推进人事相关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录用公示等各项工作信息。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