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江阴热电二期220千伏送出工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2024年7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选址在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现有用地和福清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线路工程路径内),建设内容及规模:在赤厝220千伏变电站扩建2回220千伏间隔;在顺宝220千伏变电站扩建2回220千伏间隔,建设4台10Mvar并联电抗器。新建江阴热电厂~顺宝220千伏双回电缆线千米;新建江阴热电厂~赤厝220千伏双回电缆线千米。
废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主要为悬浮物,废水产生量1m3/d,在电缆施工的过程中修建简易沉淀池进行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避免了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变电站间隔扩建施工生产废水包括机械设备冲洗等产生的废水。施工废水量与施工设备的数量、工程量有直接关系。本工程仅在预留位置扩建出线间隔,拆除原场地上的构筑物、新建事故油池并敷设相应排油管道,工程施工量小,基本上不使用大型机械。因此,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废气: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材料运输装卸作业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会产生少量尾气(还有NOX、CO、CmHn等污染物),这些扬尘、粉尘、尾气等将以无组织排放形式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主要发生在施工场地。由于建筑粉尘沉降较快,只要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则其影响范围较小,一般仅影响项目施工周边地区;施工场地定期采用洒水降尘,可大大减小建筑粉尘飘散,故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和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本工程施工期所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拆除工程所产生的废弃物等。原事故油池拆除可能涉及含油废水及浮油,在拆除事故油池前,调查池内是否有含油废水及浮油,原事故油池若涉及残留含油废水及浮油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可以处置该类废物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还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存放、运输和处理处置。施工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其中运输车辆交通噪声主要是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时产生的噪声;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内进行,工程量较小,基本无大型施工机械,变电站前期修建了围墙,因此,本工程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电磁环境:本扩建项目电磁环境参照《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推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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