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关于加强扶贫和民生领域监督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纪委有关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结合中央和我省有关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现就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督”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立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依托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数据共享,创新监督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民生、扶贫等领域资金项目监管,深化党务政务和村务公开,实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标本兼治。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整体联动。强化顶层设计和标准体系建设,统筹推进、逐级推开全省“互联网+监督”工作,整合各级各部门已有基础资源和数据,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做到部门之间、层级之间一体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简便实用。围绕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逐步把涉及民生的相关部门及民生事项纳入平台建设内容,强化职能监督、专责监督和社会监督,扁平化设计平台,集约建设基层服务阵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干部群众易学、好懂、实用。
三是坚持开放共享、实时更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推动各部门非涉密、非涉个人隐私的民生数据全面公开。强化互联互通,解决数据录入难题,打通信息孤岛,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更新及时,加快形成以开放、共享为特征的建设运行新模式。
四是坚持确保安全、弹性伸展。加强安全防护,实行所有数据必须集中于政务云,所有数据必须通过政务外网传输,确保平台安全、高效、稳定运行。注重平台的适应性和扩展性,在确保平台基本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为各级平台的功能拓展预留接口。
2017年9月底前,依托现有的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资源,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省、安全可靠的,集公开、监督、问责、分析和决策于一体,基本具备民生资金项目、乡镇党务政务、村级财务事务网上公开等多项功能的全省民生监督平台。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便于各级领导掌握民生领域、民生部门的工作以及社情民意状况,推进科学决策,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发现问题、接受监督,便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运用互联网手段开展监督,便于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政府及其部门的工作。
着眼于对腐败行为进行精确预防、对权力运行进行精准监督,探索以党内监督为根本、部门监督为主体、群众监督为基础、科技监督为手段的新型监督模式,在省、市、县三级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资源共享、监督便捷,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网络监督平台。
(一)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督”平台。依托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和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资源共享数据库,统筹规划开发建设“互联网+监督”子平台,并逐步整合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平台软件由省级层面统一设计、部署,硬件设施由各市州、县市区分级采购,费用分级承担。当前,以民生信息公开为重点内容,设置民生项目、精准扶贫、乡镇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投诉举报等功能版块,逐步将全省各级各部门民生项目、民生资金和村级财务事务等向社会进行公开。以平台网站、移动终端、终端查询机为主要应用方式,将平台查询终端与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和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相结合,方便基层群众使用。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省、市、县层面各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的对接。(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发改委;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
(二)循序渐进推进信息公开。实行先规范后公开、边规范边公开,分级分批编制民生相关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清单,制定民生资金项目数据开放目录体系和采集标准规范。加强信息公开目录和民生资金项目数据的归集、审核,做好相关信息公开的风险研判和防控。健全和实行实时公开、全程监察等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循序渐进推动民生资金分配办法和政策依据、拨付对象和具体数额,民生项目建设质量标准、资金预算、招投标情况等以及村级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等明细,线上线下全面公开,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同级部门之间,涉及民生、到村到户的非涉密资金项目优先公开,乡镇党务政务和村级“三资”管理信息优先公开。(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农委、省民政厅;责任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政府,省政府相关部门)
(三)构建有效监督问责机制。推动“互联网+监督”平台与各级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纪检监察系统12388举报网站等对接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