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岗位一览表.docx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 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地方事业编制挖潜创新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在读研究生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户口尚在迁移的人员(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7月2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龙港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备案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专业审查认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以及国(境)外高校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及培养目标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背景申报学科岗位,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对应且与本科所学专业对口或研究生所学专业对口。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要于7月11日上午11:30前以书面形式向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2号楼507办公室)。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陆招聘考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凭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1.笔试内容: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8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9:00--10:3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4.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拟试课对象(如低于开考比例直接进入试课)。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试课对象
2.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试课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由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对拟试课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试课通知书》,试课具体时间、地点见通知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试课资格;凡在试课4天前(不含试课当天),具有试课资格的人员向市社会事业局书面确认不参加试课的。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试课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