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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网站建设(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2.本项目中标(成交)价格需经价格复核,最终中标(成交)价格以复核结果为准。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报价人提供承建或实施过的1家三级甲等医院网站建设项目建设案例:
1.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材料:承建医院(院区、分院)的三甲资质医院官网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网设项目建设案例证明材料:建设合同、验收报告及不少于合同金额30%的银行进账凭证(若合同甲方不是医院的,需提供报价人为案例项目的实际承建方或实施方的证明材料);合同建设内容与本项目相关(合同或者其附件中包括“网站”关键字)。
(一)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个工作日,每日08:00至12:00、14:30至18:00;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谈判单位缴纳的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报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发送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及供应商违规情形及处罚告知书;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未按要求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报价。
(四)报价方式: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医院官网()上发布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