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在城建档案窗口受理后,窗口立即出具受理承诺单,并于受理后4个工作日内:档案不合格的出具“补正通知单”,合格的出具“福州市建设项目档案审查意见书”即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应自收到补正通知单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按期整改完成、符合要求的,出具“福州市建设项目档案审查意见书”即档案认可文件,未按期整改完成的,档案接收工作在此阶段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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