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2017〕47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建成省级、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实现平台互联融通;建成全省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省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采用省级、市州分建模式,对全省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网站进行集约化建设。建设省级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建设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辖区内所有政府网站全部迁移至集约化平台。建设“1+14”信息资源库(1个省级库、14个市州库),实现省级、市州数据互联融通。
(一)制定统一标准规范。编制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建设、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平台运维管理、集约化平台安全防护等标准规范。完善制度规范,制定基于集约化平台的全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明确技术建设、内容保障、经费预算、监管考核等职责,规范网站域名名称、主要功能、栏目设置、页面格式等。各市州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规范,开展辖区内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二)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省级按照1个省级库、14个市州库的模式,统一建设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全省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进行统一管理和持续完善,不断推动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互认共享。各地区、各部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便民办事、互动交流等栏目、系统信息数据入库。
(三)建设集约化平台。省级、市州分级建设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集约化平台应向平台上的政府网站提供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动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功能支撑。
(四)打造一体化服务。依托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供标准一致、数据同源的信息数据服务。各类对外服务的业务系统应作为政务服务内容整合到政务服务平台,以政府网站作为总入口,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做好省级、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本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衔接,实现统一身份认证、信息资源共享共用、互动交流资源融通。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实现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更新同步,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掌上服务”。
(五)推动创新发展。优化、融合现有互动交流渠道,搭建全省统一互动交流平台,统一智能检索、智能问答系统和咨询问答库,为全省政府网站提供留言评论、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检索问答等服务。以用户需求为导向,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主动推送服务信息,努力为用户提供“千人千网”等个性化、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打造以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依托统一的信息资源库,推进数据治理和应用,为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研判处置舆情、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六)同步部署政府网站IPv6改造。将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改造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并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各市州要结合工作实际,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电子政务外网IPv6改造方案,报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单位审核后开展工程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各市州完成电子政务外网改造任务,确保市州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全面支持IPv6。各市州新建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化系统要全面支持IPv6。
(七)强化安全保障。省级、市州分别为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构建专门的安全防护体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快推进软硬件系统设备国产化。要确保安全技术措施与集约化平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对攻击、侵入和破坏集约化平台及系统的行为采取防范措施。明确集约化平台运营者与政府网站运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政府网站在向集约化平台迁移前均须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加固。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技术手段对集约化平台数据、硬件、软件、通信网络、资源等进行监控,实时全面掌控集约化平台各项数据,对异常情况及时报警和处置。建立政府网站信息数据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域名解析安全防护,对政府网站域名进行集中解析。
2019年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