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机发〔2024〕5号)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拉动农业领域投资、增加先进产能、提高生产效率,我局拟定了《松阳县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示期限为: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附件:松阳县推进农业领域设施设备报废更新和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