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上班挣固定工资,现在可以选公司合作,同时处理三四个项目,工作地点也比较灵活,收入还提高了近50%。”去年辞职后,在北京工作的李某成为一名“共享程序员”,目前他对这种不用打卡、挤公交和处理办公室人际关系的工作状态颇为满意。
近段时间以来,“共享员工”受到不少招聘企业的青睐,“共享程序员”“共享设计师”“共享财务”成为不少企业的用工新选择。有报道称,一些企业采用“共享员工”模式后,人力成本降低了5%至10%。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多位专家发现,“共享员工”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第一种是用人单位将其员工“借用”给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该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二种是劳动者与某家用人单位建立关系,该单位将其在不同时段、不同情形安排到不同单位工作;第三种一般是劳动者不与企业签订固定合同,而是就某一项目与其进行短期合作。
对于“共享员工”模式,赞成者认为,此举能为公司省下高昂的人力成本,且用工更加灵活,值得提倡;反对者认为,这实质上就是用工外包,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企业“共享”员工,也应共担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责任,建议加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同时,监管部门应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共享用工中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今年2月,就职于江苏南京某酒店的高某被“共享”到一家供应链企业从事配送工作。“酒店效益不好,我们只能拿到基本工资,被‘共享’后收入起码能保证日常开销。”高某说。
去年被一家互联网企业裁员后,40多岁的天津人麦某一度陷入困境,长达8个多月找不到工作。之后,他发挥热爱且擅长制定旅行攻略的优势,成为自由旅行规划师——每天从各大网络平台接单,为客户定制家庭旅游计划。
不仅不少自由职业者因“共享员工”模式找到了心仪的新工作,一些企业老板也对“共享员工”颇为青睐。
江苏苏州一小型科技公司的老板王某就十分喜欢这种模式。该公司主营业务为网站建设和运营,业务好的时候,存在用工缺口,但是再增加一个正式员工,对小微企业来说压力不小。
“‘共享员工’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王某估算,采用“共享员工”后,公司人力成本可以降低8%左右,还能规避不少用工风险。
《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2022)》蓝皮书披露,早在2021年,采用灵活用工方式的企业比例已达61.14%。《中国灵活用工市场研究报告(2023)》显示,2017年至2023年间,中国灵活用工市场规模复合增速为355%,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1.7万亿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教授范围告诉记者,原来的“共享员工”是由一个用人单位将其员工“借用”给另外一个用人单位,该劳动者拥有稳定的劳动关系,其共享也仅限于1至2家单位之间。
“而当前的共享用工已经变成以‘分时’共享为主,即劳动者与某家用人单位(多是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关系,该单位根据客户的需要,将其在不同时段、不同情形安排到不同客户单位工作。同时,还存在‘共享程序员’等与企业就某一项目进行短期合作的‘共享员工’。”范围说。
“该模式原本是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劳动力赋闲问题的应急之举,但近年来正在被更多行业采用,或将成为一种新型用工模式。”长期关注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的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梦凯说,该模式能帮助员工缓解收入压力,实现社会价值;对企业而言,能减轻原企业的经济压力,也为用工方节约了人员招聘与培训成本。
不过,随着“共享员工”模式的发展,相关争议也不少。有人认为“共享员工”还不如外包,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相比于正式工,‘共享员工’的福利待遇要差一大截。组里的正式员工聚餐娱乐时从来不会邀请‘共享员工’,向他们请教问题也要小心翼翼。”林某说,最让她不能忍受的是,有些正式员工还会把工作推到“共享员工”头上。
除了从外部招聘“共享员工”外,还有部分企业将该模式用于内部员工的动态调配上。江苏某连锁酒店位于会展中心旁边的分店周末业务量大,而写字楼内的分店正好相反,将两家店的员工“共享”,不但能解决彼此的高峰用工问题,而且不必增加额外的招人成本。
与此同时,“共享员工”这一模式或有被滥用的趋势。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灵活用工,加上一些企业裁员的大背景,不少正式员工只能委曲求全,被迫变成“共享员工”。
“‘共享员工’是劳动法认可的用工形式,但是法律对共享的企业、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内容缺乏明确且具体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