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场地新建设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合签订合同之日起算2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概算等,期间能够配合单位需求进行设计调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签订合同之日起算2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概算等,期间能够配合单位需求进行设计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银行账号:598】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开标室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合签订合同之日起算20天内完成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设计效果图、施工图纸、工程概算等,期间能够配合单位需求进行设计调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100%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一)申领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09月29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人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