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为指导各地准确理解和把握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各项政策,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一问一答的形式,将有关文件内容整理成58个问答,编印成“小册子”,印发各市县。此材料条目清晰、重点突出,现予以刊发,供各地学习、借鉴。
近些年来,国家逐步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一系列教育重大工程项目,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但是,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办学成本较高,教学条件较差,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不足,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比较困难,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辍学率相对较高,仍然是我国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从2014年开始,经过5年的努力,使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学校宿舍、床位、厕所、食堂(伙房)、饮水等生活设施基本满足需要;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村小学和教学点能够正常运转;城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教师配置趋于合理,数量、素质和结构基本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小学辍学率努力控制在0.6%以下,初中辍学率努力控制在1.8%以下。
保障教室坚固、适用、通风,符合抗震、消防安全要求,自然采光、室内照明和黑板材料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学校规模和教育教学要求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每个学生都有合格的课桌椅。配备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图书,激发和培养学生阅读兴趣,有条件的地方逐步达到小学生均图书不低于15册,初中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根据学校地理条件和农村体育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运动场地和配备体育设施,保障学生活动锻炼的空间和条件。
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洗浴设施和条件。食堂或伙房要洁净卫生,满足学生就餐需要。设置开水房或安装饮水设施,确保学生饮水安全便捷。厕所要有足够厕位。高寒和阴湿地区学校应有安全的冬季取暖设施。设置必要的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安全。
实事求是,结合实际,对确需保留的教学点要配备必要设施,满足教学和生活基本需求。中心学校统筹教学点课程和教师安排,保障教学点教学质量。优先安排免费师范生和特岗教师到教学点任教。职称晋升和绩效工资分配向教学点专任教师倾斜。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的标准单独核定公用经费,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按时足额拨付,不得截留挪用。
要逐步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基础设施与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进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入应用,使农村地区师生便捷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稳步推进农村学校宽带网络、数字教育资源、网络学习空间建设。要为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快学籍管理等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并将学生、教师、学校资产等基本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要特别抓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等多种方式,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高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比例。面向乡镇以下农村学校培养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小学教师和“一专多能”的初中教师。提高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级教师培训向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校长倾斜。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程序和办法,农村学校教师职称晋升比例应不低于当地城区学校教师。要落实对在连片特困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政策。要积极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努力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
(2)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饮水、取暖、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以及必要的校园安全等附属设施;
(3)对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班额超过56人、初中班额超过66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必要的扩容改造;
(2)为宿舍、食堂(伙房)、饮水等公共生活设施配备必要的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