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鱼体育华源控股: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7-3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73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债券期限为6年。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39,6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60万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393.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3-68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3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账户产生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1.78元,该部分资金本期已全部投入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204.19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清远华源年产3,960万只化工罐及印铁项目”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受市场经济下行、需求萎缩等影响,产能未完全释放所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12月3日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1,172.13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1,172.13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账户,将用于后续募投项目建设;

  注: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主要为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生的投资收益和活期存款的利息收入投入募投项目使用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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