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总部(以下简称总部)决定对总部部分处长、副处长和业务员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职责要求,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其中,凡涉及到人员年龄、工龄、任职时间等的计算,均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3年总部部分岗位公开招聘信息》(附件1)。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认同并积极践行集团公司价值观,遵守集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集团公司决定,维护集团公司利益;
4.具有较强的理解与表达能力、计划制定与组织实施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团队合作与执行能力;
(1)总部在职在岗员工应具有5年及以上副处长(含按处室副职管理)任职经历,或担任副处长2年及以上且具有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任职或交流挂职(含集团公司改革脱困办公室工作)经历;
(2)子集团和直管单位员工应为现任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中层正职领导人员,或具有5年及以上任职经历的现任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中层副职领导人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现为总部在职在岗员工或现任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人员。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留学归国人员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1)硕士研究生应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生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公开招聘工作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测评、组织考察、党组决策、任前公示、聘用七个环节。其中: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个人报名方式为:应聘人员登录集团公司总部公开招聘系统,自主选择应聘岗位,自愿报名;组织推荐报名方式为:由总部部门或各在京子集团和直管单位党委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推荐应聘人员,并组织推荐人选登录集团公司总部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可应聘1个岗位。
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由所在总部部门或所在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廉洁自律情况,是否有违纪违法记录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初选环节,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1.初选。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由用人部门采取一定方式组织并推荐参加面试人员,每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不超过5名。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应聘岗位需要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和工作管理能力,主要采取应聘者自述、考官提问等方式进行。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短信和电话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
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并按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规定程序聘用;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
应聘人员(含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报名2种方式)通过集团公司门户网站或兵器人才网点击总部公开招聘公告,按照注册账号、登陆总部公开招聘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网站附有系统使用说明)、选择意向岗位的程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须通过总部公开招聘系统生成并打印《报名表》。
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下列纸质材料送至所在总部部门综合处或所在子集团和直管单位人力资源部,由所在总部部门或所在单位按要求统一报送至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工作需要,总部拟公开招聘处长1人,副处长4人,业务员19人。相关岗位主要职责和基本要求如下:
主要职责:负责集团公司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