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全面提升首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首都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内涵建设为核心、项目建设为抓手,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推动建立体系健全、权责清晰、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到2022年,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加强;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覆盖城乡、灵敏高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统一指挥、运转协调的应急处置体系更加顺畅;全市医疗救治和保障体系更加成熟;科技和人才支撑体系更加稳固,法治和物资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1.构建多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体系。在口岸、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车站、学校等场所建设完善监测哨点。构建覆盖全市传染病专科医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呼吸、肠道门诊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的传染病动态监测系统,整合各类医药服务信息,实现病例和症状监测信息实时汇集,开展系统化分析并具备预警功能。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药监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交通委、各区政府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门诊建设。建设18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筛查哨点。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发热筛查哨点的改造建设、人员培训和运行管理,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预警报告能力,加强发热患者的源头管理,降低传播风险。
3.加强重大疫情跟踪监测。发挥市级传染病定点医院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优势,及时开展国(境)外、京外新发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走势和对首都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挑战等的研判,形成防治方案,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4.强化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工作职责。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街道(乡镇)的协同联动机制,为街道(乡镇)开展公共卫生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形成基层公共卫生工作合力。加强街道(乡镇)公共卫生工作力量,结合实际配备具有公共卫生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落实公共卫生政策、引导社区力量参与防控、开展健康知识宣教。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委区政府
5.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建立与服务对象健康指标、服务评价等相挂钩的家庭医生健康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市级对区级、区级对机构以及机构内部的签约服务工作评价。2021年起,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标准,并根据健康绩效进行考核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额,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提高家庭医生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6.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标准化建设。每个街道(乡镇)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街道(乡镇),每增加5至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每2个社区配备1个站点的原则,参考人口、交通等因素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地区根据山区、半山区、平原地区特点及行政村人口规模,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巡诊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周边辐射作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衡发展。改革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充实专业力量。区政府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及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等。
责任单位:各区委区政府、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财政局
7.做优做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强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指导服务职能,提高工作权威性,遇有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传染病定点医院和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等开展疫情分析研判、病例报告、统计分析和监督指导等工作。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建设全球卫生中心,组建跨学科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