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2017〕40号)的要求,工商总局对截至2016年底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认真清理,对照国务院改革决策和根据国务院改革决策已修改的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