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发挥互联网积极作用,营造良好网络环境,引导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预防和干预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面向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以下简称“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出未成年人模式建设的总体方案,具体包括使用时段、时长、内容和功能等方面,适用于未成年人模式的研发、建设、运营和管理。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等相关主体应当对标《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要求,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探索推进未成年人模式建设。
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和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实现必要联动:
1.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之间通过必要接口和数据共享,实现三方联动,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时间管理、内容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
2.未成年人模式具有自动切换功能。在移动智能终端一键启动/退出未成年人模式后,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自动同步切换。
3.未成年人模式支持家长或未成年人用户在多个移动智能终端(包括同一厂家的相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多个移动智能终端)进行统一设置。
1.未成年人模式应当具有有效识别违法信息和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便于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等功能。
2.未成年人模式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提供使用时段、时长、内容和功能等默认设置,并允许进行个性化调整。
3.为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权益,鼓励家长在未成年人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启动未成年人模式,通过模式提供的各项便捷功能和服务,更好指导未成年人安全合理使用网络。
4.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建立便捷、合理、有效的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涉未成年人投诉举报。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应当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评估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为未成年人用户提供适龄产品和服务。
未成年人模式的入口设置应当确保最简化原则。用户可通过开机提醒、桌面图标、系统设置等至少3种方式进入未成年人模式。模式入口应当在醒目位置、便捷易寻,方便用户一键切换。
用户在首次登录未成年人模式时,移动智能终端应当在入口提供设置生日、选择年龄或年龄区间等多种方式供用户自行选择,并允许设置多个未成年人用户。
用户可在首次开机或系统设置选择不需要未成年人模式,系统将不再出现相关提醒。
退出未成年人模式,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移动智能终端应当在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的前提下,提供密码、指纹、人脸等单一或复合验证方式。
1.移动智能终端应当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使用时长管理服务。当超过每日推荐使用时限,除特定必要应用程序和家长自定义豁免的应用程序外,其他应用程序默认暂停使用。
(1)在面向不满16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认推荐使用总时长不超过1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2)在面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用户的未成年人模式中,默认推荐使用总时长不超过2小时,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3)在未成年人模式下,当未成年人用户连续使用移动智能终端时长超过30分钟,移动智能终端应当发出休息提醒;
(4)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智能终端每日22时至次日6时期间默认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同时提供家长豁免操作;
①保障移动智能终端硬件和操作系统正常运行的必要基本功能,如系统内核应用、蓝牙、GPS等;
②保障未成年人人身财产安全和必要通联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如短信、通话、语音、联系人等基本通信产品和服务;
③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服务的应用软件: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为未成年人提供网课等教育服务的产品和服务;
(2)设置移动智能终端整机使用时间段,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置某个或者多个使用时间段;
1.未成年人模式具有防绕过功能。进入未成年人模式后,移动智能终端需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2.移动智能终端应当确保未成年人模式图标始终保持在桌面醒目位置,不被卸载、冻结和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