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连年的战争,水利工程设施失修,水旱灾害严重,成为摆在新生人民政权面前的当务之急。面对复杂形势和种种考验,中国迅速制定了一系列水利方针政策,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利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也保障了国民经济初步发展。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国家根本,是为新中国奠基的历史文件。水利的内容在其中多有体现,比如,第34条将兴修水利、防洪防旱纳入其中;将疏浚河流、推广水运写入第36条中。把兴修水利、防洪防旱、疏浚河流等写入《共同纲领》中,充分体现了中央人民政府对水利的高度重视,将其摆在了极其重要的位置,作为全部生产建设的中心环节之一。
由于社会动荡和持续多年的战争,国力衰微、水系紊乱、河道失治、堤防残破,水旱灾害频繁,几乎所有的江河都缺乏控制性工程,频繁的水旱灾害使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这种严峻的形势促使中央人民政府下决心尽快解决水利面临的主要问题,迅速地改变和改善水利对国民经济制约、对农业生产影响的不利局面,大力发展水利事业。开国大典后不久,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傅作义为水利部部长,11月1日,水利部正式开始办公。正是在《共同纲领》的指引下,在中国坚强有力的领导下,新中国由此拉开了水利建设的宏大序幕。
淮河流经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四省,流域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在全国七大江河流域中人口密度最大。受黄河夺淮影响,下游尾闾淤塞,形成“两头翘、中间洼”,导致数百年来灾害频发,“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是世界上最难治的河流之一。
1950年6月中旬后,淮河流域连降大暴雨,淮河干堤和大小支流多处溃决、漫堤,受灾人口1339万多人,被淹土地4350余万亩。7月18日,华东防汛总指挥部向中央报告了关于安徽、河南两省水灾情况。7月20日,批示:“除目前防救外,须考虑根治办法,现在开始准备,秋起即组织大规模导淮工程,期以一年完成导淮,免去明年水患。请邀集有关人员讨论(一)目前防救、(二)根本导淮两问题。”周恩来看到批示后,当天就给水利部打电话,要求拿出治淮的初步方案。1950年8月25日至9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治淮会议,会议对淮河水情、治淮方针、1951年应办工程作了反复的研讨。10月14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制定“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以及治淮原则和治淮工程实施计划,确定以治淮工程总局为基础,成立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治淮机构——治淮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支援下,治理淮河第一期工程于1950年11月全面开工,前后有220余万民工奋战在治淮工地上。1951年5月,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把第一次大规模治淮推向高潮。治淮第一期工程修筑堤防2919公里、疏浚河道819公里、闸坝涵洞92座。这些工程初步完成了淮河流域防洪工程的主要任务,对抵御洪水的威胁、保障淮河流域农业生产的丰收起了很大的作用,翻开了淮河治理历史性的崭新一页。
荆江,是长江在湖北枝城至湖南岳阳附近城陵矶的一段,长约337公里,历史上这一段是长江洪水灾害最为频繁、最为严重的河段。荆江大堤是长江中游地区重要的防洪屏障,直接保护着江汉平原约1100万亩耕地和1000余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万里长江,险在荆江”之说。
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非常关心荆江治理问题。1950年8月,根据荆江历史上的洪灾和1950年淮河大水的教训,中央人民政府未雨绸缪,请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来京,研究荆江防洪问题。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1950年8月形成《荆江分洪初步意见》,提出在长江上游尚未兴建大型控制性水库,洪水无从控制时,选定枝江以下右岸分洪旁泄是可以实行的较为稳妥的方案。1950年10月,、、周恩来听取了《荆江分洪初步意见》的汇报,当即同意修建荆江分洪工程。1951年1月12日,周恩来主持政务院第67次政务会议,讨论荆江治理问题。1952年3月3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了《关于荆江分洪工程的决定》。4月5日,荆江分洪工程破土动工,30万劳动大军从四面八方开赴荆江分洪工程工地,由此开启了荆江治理的大幕。挥毫写下“为广大人民的利益,争取荆江分洪工程的胜利!”。6月25日,荆江分洪总指挥部宣告荆江分洪工程于6月20日按预定计划提前15天胜利完成了第一期工程。荆江分洪工程建成后,分洪区有效蓄洪容量为54亿立方米,充分发挥了荆江分洪区的蓄洪、泄洪作用,保障了荆江防洪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950年1月22日至29日,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河南开封召开治黄工作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