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黑龙江省绥化市在建的交通项目非法侵占大量黑土耕地。
2021年12月1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察发现,黑龙江省海伦市共合镇拥军村侵蚀沟损毁黑土耕地。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供图)
“一两土二两油”,这是对黑土地肥力的形象说法。因有机质含量最高、产出能力最强,黑土地被誉为“耕地中的大熊猫”。
近日,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位于东北黑土核心区的黑龙江省绥化市存在大量“未批先建”违法占用黑土耕地等问题。工作人员发现黑土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
保护好黑土地,确保黑土地不减少、不退化,是习提出的明确要求。此次通报反映出哪些突出问题?背后原因又是什么?如何举一反三压实责任?
绥化市位于松嫩平原的呼兰河流域,地处黑龙江省中部漫川漫岗区,有着“中国寒地黑土特色农业物产之乡”美名。
“完全没想到,金贵的黑土地被糟蹋了这么多。”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工作人员何歆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绥化市存在大量“未批先建”违法占用黑土地问题,大量黑土耕地,甚至永久基本农田遭到破坏。仅两个违规推动的建设项目,实际违法占用黑土耕地就达到1814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0923亩,“类似情况在其他黑土分布区也比较普遍。”
问题如何浮出水面?“督察进驻前期,我们调阅了大量审计、土地督察有关资料,从中梳理出2018年以来绥化市共发生占用黑土耕地违法案件124起。”何歆介绍,经过调查,绥化市2019年以来强力推动的两个省级交通建设项目,在未实施农用地征收、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和项目开工许可的情况下,违法开工建设。当地明知手续不全,却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卸下怕追责的思想包袱”“从工作大局出发宽松执法”。在项目实施中,也未按要求将剥离的表土用于土地复垦和改良治理。
在治理侵蚀沟方面,问题同样不少。侵蚀沟是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的典型表现形式,直接导致黑土地数量减少、土层变薄。绥化市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明确的侵蚀沟治理重点区域,全市有1.4万余条侵蚀沟,沟壑总面积达128.9平方公里,自然损毁黑土耕地十余万亩。
何歆指出,绥化市在治理侵蚀沟中“等靠要”思想严重,治理工作推进十分缓慢。根据《黑龙江省侵蚀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年)》,绥化市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1152条侵蚀沟治理任务,实际仅完成治理256条。该市庆安县应完成128条侵蚀沟治理任务,实际一条都未完成治理,明显不作为。现场督察发现,庆安县民旺治理项目区侵蚀沟密布,大片耕地千沟百壑;海伦市共合镇多条侵蚀沟近年来仍在快速扩大。
此外,为保护耕作层表土资源,《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和《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明确要求,对非农业建设项目所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应进行剥离,剥离的土壤主要用于土地复垦和改良治理。
然而,绥化市2017年以来实施的426个已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项目中,仅有5个项目编制表土剥离方案并实施剥离,多达1.3万余亩耕地被直接占用,超过180万立方米的黑土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再利用。绥化市有关部门对以上问题监管缺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绥化市黑土地保护工作暴露出的短板,反映出分布广泛的黑土地亟须进行统筹保护和治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调查发现,落实黑土地保护政策大打折扣、弄虚作假,是黑土地保护和治理不力的突出问题。
吉林省位于东北黑土地腹地,全省90%以上耕地为黑土地。2018年7月,《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依法对黑土地进行保护。2021年9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扶余市对黑土地保护重视不够,贯彻落实《条例》不到位,建设占用黑土地表土剥离和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等措施不落实,部分黑土地遭到破坏。
督察组指出,督察发现,2018年至2020年,扶余市6个项目占用黑土地,均未按照《条例》以及相关政策规定,实施表土剥离,造成黑土地压覆、破坏,面积达8.83公顷。2018年,仅扶余市第一实验学校建设,就占用黑土地5.78公顷;松原碧蓝士循环经济扶余有限公司2.5万吨马铃薯制成品项目未经审批,占用黑土地1.51公顷,不但未实施表土剥离,还将修建废水贮存池挖出的耕作层黑土用于路基建设。
地方政府统一口径弄虚作假、应付督察,是督察中的又一发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测土配方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