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海南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扩面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海南省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海南省职业病防治机构提质合规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通过实施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有效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各市县工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全覆盖,申报率达100%,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60%。
各市县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10人及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报尽报,申报率达100%,开展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
通过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压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由“被动管”向“主动防”转变,切实解决用人单位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推动中小微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水平。2024年和2025年,每个市县(区)每年帮扶中小微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其中儋州市不少于50家)。到2025年底,被帮扶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开展率、职业健康培训率均达到100%。
行动范围:参与行动的机构包括全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医院、省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外省来琼开展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技术机构。
行动目标:进一步规范职业病防治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估、工程防护、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诊断救治等工作,提高技术支撑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
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技术服务机构及相关参与人员的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强化能力评估。
4.强化信息报送。各技术服务机构信息报送要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率及上报及时率均达100%。各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按要求将技术报告信息上传至国家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技术报告信息。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按规定报告疑似职业病人、禁忌证、职业健康检查个案报告卡。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按要求上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信息。各级卫生健康委和疾控局要及时登录各信息平台,加强技术服务信息数据的分析、研判,深入纠正治理不报、迟报、瞒报、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以上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6.强化联动监督。各级卫生健康委与疾控局要建立健全过程贯通、区域联动、信息共享的监管机制。省疾控中心在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线索的及时移交省疾控局依法查处。各市县卫生监督所在对职业病防治技术机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同级卫生健康委,建立相关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职业病防治关键在“防”,职业病防治“三项行动”是推进职业病预防长效机制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了更好地落实“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大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做好职业病监测工作,推动用人单位落实好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重大风险。争上游职业卫生在线监测系统能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等)进行实时监测,用人单位和监管部门通过系统可以实时查看工作环境的粉尘浓度、噪声大小等信息。创新“互联网+监管”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模式是解决长期以来依赖数量十分有限的监督员每年挨家挨户上门“巡查式”现场监督困境的新路径。争上游自主研发的职业卫生分类监督管理平台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符合标准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分级分类自查表,有效提升用人单位自查自报工作的效率,减少错报漏报,完善企业自身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落实从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接触岗位管理到职业健康监护管理的全流程管理,并实时将相关分级分类信息报送监管平台。监管机构可以通过平台给用人单位推送职业病防治相关预警信息,实现监管机构与用人单位的互动管理,并根据职业卫生分类分级评估结果报告建立分类监督执法档案,对企业进行量化评分,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督执法,将有限的执法力量用在“刀刃”上,也能推动企业持续排风险、补短板、强弱项。
为推进浙江省统筹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平台建设,7月10。